权力裹挟种业 监管沦为帮凶

权力裹挟种业 监管沦为帮凶

——黑龙江省宾县国资违规划转、假种坑农、执法包庇恶性事件彻查实录

权力裹挟种业 监管沦为帮凶  (图1)


编者按

国之根本,在于"三农";粮之底线,系于种子。种业安全是国家粮食安全的第一道生命线,国有资产是公共资源的核心家底,市场监管是维护民生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的刚性底线。然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一场政企校勾兑的种业合作闹剧彻底击穿三重底线:主管部门违规将巨额国有资产无对价划转民营小微企业,权力与市场利益深度捆绑;涉事企业公然炮制销售未经审定、假冒伪劣大豆种子,致四千余亩农田减产受损,并虚构良种繁育基地套取国家惠农专项补助资金;监管机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无视两次权威鉴定结论,刻意降格处罚、包庇违法主体,甚至拒不公开不采信权威机构鉴定的结论。从国有资产违规划拨,到假劣种子大肆流通,再到执法监督彻底失守,整套利益链条环环相扣、肆无忌惮,不仅让农户血汗付诸东流,更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权威、蚕食国家惠农政策根基、透支政府公信力。此类权力寻租、监守自盗、害农乱政的恶劣行径,绝不容姑息!必须全面彻查、从严追责、溯源问责,追回流失国资、赔付农户损失、肃清种业乱象,以雷霆手段守护"三农"底线、捍卫法治尊严。

2020年10月2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认定此案“重大、复杂”,延长复核期限30天,可是,刚刚过了五天,有效工作时间仅仅三天,于2020年11月3日就提前草率做出了哈公刑复核字(2020)73号《刑事复核决定书》,不予立案和此案“重大、复杂”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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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初衷异化:校企政合作沦为利益输送遮羞布

深耕乡村振兴、调整农业结构、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落地转化,本是利国利民、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惠民举措。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这一系列正当政策初衷彻底沦为个别官员、高校科研人员、民营企业抱团牟利、监守自盗、坑农害农的外衣。

宾县农业农村局手握国有资产管理权、种业市场监管权、行政执法权三重职权,却肆意逾越法律红线——违规将国有企业巨额固定资产无偿划转民营小微企业,政企利益深度绑定;纵容合作企业炮制未经审定假冒大豆种子大肆销售牟利、套取千万级国家专项补贴;事发后滥用执法权限,刻意歪曲事实、否定权威鉴定结果,以最轻处罚包庇严重违法行为,上演权力护私、执法犯法、祸农乱政的恶劣闹剧,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其败坏。

二、国资违规划转:无审批·无评估·无公示·无对价

溯源事件始末,违规国资处置、畸形政企合作是所有乱象的罪恶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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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宾县农业农村局2017年2月28日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宾县良种场为该局下属全资国有企业,坐拥完整规模化农业生产配套固定资产——含6000平方米晒台、2500平方米厂房及库房、740平方米加工车间、160平方米检验化验室,资产权属清晰,属实打实的国有公共资产。该企业虽因经营不善停业多年,但国有资产属性从未改变,其处置、划拨、转让必须严格履行国资评估、公开公示、审批备案等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私相授受。

2016年12月,宾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引入黑龙江普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驻本地。2017年2月,宾县政府联合东北农业大学、该企业签署"东农—42"改良品种联合育种推广框架协议,高调打造校企政合作、赋能大豆产业样板项目。涉事企业系东北农业大学陈庆山教授大豆遗传改良团队孵化科创企业,东北农业大学直接持股20%,具备鲜明高校背书属性。

但光鲜合作背后,是赤裸裸的利益输送与国资流失。2017年2月16日,宾县农业农村局违规操作,以下属国有宾县良种场为主体,将全部国有固定资产整体划拨,与涉事企业合资注册成立民营小微企业——黑龙江普兰种业有限公司

经查,黑龙江普兰种业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设立黑龙江根茂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子公司),而该公司又登记为普兰种业有限公司持股60%的"控股股东",形成母子公司循环持股、资本空转结构。该安排无真实经营必要性,实质系以同一资金循环走账虚增出资、隐匿真实股权归属、切割国有资产权益,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通过复杂股权架构进行利益输送,

全资子公司"反向投资母公司"涉嫌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若普兰种业用其拨付给根茂农业的注册资金(即普兰种业自己的资本),再由根茂农业回投普兰种业作为"股金"去持有普兰种业60%股权——本质上是用同一笔钱循环走账虚构出资,实际并未向普兰种业注入真实新资本,涉嫌:

虚假出资——《公司法》第47条,股东应足额缴纳认缴出资

抽逃出资——《公司法》第53条禁止公司成立后股东抽逃出资;若根茂农业资金来源于普兰种业且无真实对价回转,可能构成抽逃

纵观全过程,此次国资划拨全程疑点重重、程序严重违法:官方从未公示有偿划拨依据、未开展国资价值评估、未履行公开审批流程、未收取任何国有收益,在无任何合法合规手续的前提下,将价值不菲的国有厂房、加工设备、育种检测场地等核心国有资产全盘拱手让渡予民营小微企业——典型的"无审批、无评估、无公示、无对价"四无违法划转,直接造成巨额全民国有资产非正常流失。

更荒诞的是,宾县农业农村局在此事件中身兼三重矛盾身份:既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方、涉事种业企业的实际利益关联方(通过良种场出资参股,宾县农业农村局被指占股约80%为实际控制人),又是种业市场的法定监管方、违法案件的执法裁决方。"既当利益主体,又当监管裁判",畸形体制为后续假种泛滥、监管包庇、执法枉法埋下致命隐患,让公共权力彻底沦为私人牟利工具。

三、假劣种子坑农:虚构品种·套取补贴·4050亩受灾减产

依托政企校合作官方背书与国有资产加持,黑龙江普兰种业有限公司顺利取得合法经营资质,获批编号为C(黑哈宾)农种许字(2017)第0001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获准大豆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全链条经营权限。

与此同时,该项目依托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名头,虚报5000亩良种繁育基地及配套设施投入,成功申报获取8077万元省级大豆良种繁育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其中2670万元直接拨付东北农业大学用于育种实验室、温室、晾晒棚、低温保存库建设及科研设备、农机购置。巨额惠农资金、优质国有资产、官方特许资质三重公共资源加持,换来的不是种业升级、农户增收,而是肆无忌惮的制假售假、骗补坑农。

2019年,黑龙江省北安农垦云峰旱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及五大连池市引龙河农场部分农户)奔赴哈尔滨市呼兰区,承包4050亩土地规模化种植大豆。经多方调研、熟人推介,农户认准东北农业大学繁育的"东农豆252"优质大豆品种,通过普兰种业工作人员孙铁推介,采购了该企业宣称的高产升级版"高产东农豆252"大豆种子。倾尽财力投入春耕,不料踏入精心布设骗局——种下的竟是彻头彻尾的假劣种子。

播种后农田长势出现致命异常:同一批次种子长出豆苗叶片形态两极分化,尖叶、圆叶杂乱混杂,品种纯度严重不达标,重灾区杂株率高达80%。察觉问题后,受害农户于2019年7月28日正式报案,宾县农业农村局向呼兰区农业农村局下发协查函启动种子质量核查。

经呼兰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委托:

2019年9月3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行政综合指法大队委托黑龙江省农科院/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首次鉴定:市场流通之"高产东农豆252"与正规"东农豆252"并非同一品种,DNA差异位点数≥2,属典型以此充彼、冒充良种的假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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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哈尔滨市呼兰区种子管理站委托佳木斯宏诚司法鉴定中心首次田间鉴定明确:涉案"高产东农豆252"种子94.2%不符合国家GB 4404.2-2010《粮食作物种子 豆类》质量标准,依法认定为劣种子

他们的委托,均得到了宾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部门的认可。

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0年5月20日)正式答复:东农豆252虽于2017年通过审定(黑审豆2017031),但全省官方审定大豆品种目录中根本不存在"高产东农豆252"这一品种,系企业自行杜撰的非法推广品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品种与标注内容不符的属假种子;质量低于国家标准属劣种子;生产经营未经审定品种种子、虚假宣传销售假劣种子均属严重违法行为。普兰种业刻意杜撰"高产"噱头,销售未经审定、质量严重不达标、与正品完全不符的假冒伪劣种子,涉嫌虚假宣传、无证售种、制假售假、骗取国家专项补贴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涉案面积4050亩,致农户大幅减产、局部近乎绝收,直接经济损失逾197万元,社会危害极大。

四、执法包庇枉法:否定权威鉴定·降格处理·文书未依法送达

铁证面前,宾县农业农村局的所作所为使该案刷新了执法包庇、徇私枉法的底线。

在司法鉴定、省农科院检测、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官方答复三重权威证据闭环之下,涉事企业假种、劣种、无证售种、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确凿无疑。受害农户满怀期待监管部门秉公执法、严惩违法企业、挽回损失,可宾县农业农村局彻底背弃执法初心、践踏法治底线——无视事实与法理,出尔反尔否定其自身委托的两份鉴定结论,未说明不予采信理由,亦未启动重新鉴定。

该局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宾农行(种子)罚〔2020〕001号),不但错误和漏洞百出,连基本的常识都出现差错,而且刻意回避未经审定售种、制售假劣种子、大面积坑农等核心违法事实,恶意将刑行叠加的重案降格为轻微标签夸大宣传违规,公然违背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强行认定涉事种子"不构成假种子",仅以顶格2万元罚款草草结案,且未依法送达举报人/受害人。如此处罚力度与其说是惩戒,不如说是变相纵容、公开庇护。

该行为绝非简单履职偏差,而是典型的执法犯法、权力包庇、徇私枉法——手握执法权却为关联企业脱罪、为利益链条洗白、为渎职行为兜底,严重违反"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之规定,有案不移、有案不立,造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断裂。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曾三次下达督办函,责成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宾县农业农村局依法调查处理,但宾县农业农村局仍消极应付、不予实质性查处。

五、全案定性及彻查诉求

纵观全案,这不是单一企业违法、单次工作失误的个案,而是系统性、链条式、塌方式违规渎职问题

公职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官企联手虚构项目→涉嫌套取国家惠农专项资金;

企业蓄意制假售假→大面积侵害农户切身利益;

监管部门执法枉法、降格处置、包庇犯罪→彻底失守监管执法底线。

截至目前:受害农户损失未获任何赔付;流失国有资产未追缴、相关责任人未被问责;违规获取之巨额涉农专项资金未核查清算;制假售假主体未依法严惩、经营资质未吊销;公职人员渎职包庇问题无人追责——违法乱象悬而未决。

种业安则粮食安,粮食安则天下安。种子安全是不可触碰的民生红线、法治底线、国家安全底线,绝不容许任何权力干预、资本践踏、个人徇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绝非违法售种的挡箭牌,政企合作绝非权力寻租的遮羞布,地方监管职权绝非包庇违法的护身符。

特此强烈呼吁:纪检监察、农业农村、国资稽查、公安司法等部门启动联合彻查机制,从严从快全链条溯源问责——

1.严查宾县农业农村局国资违规划拨问题

厘清责任、追回流失国有资产,追究相关负责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

2.彻查8077万元大豆良种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明细

严查虚报繁育基地套取补贴、资金挪用等违法问题,依法追缴违规资金;

3.重新核查普兰种业假劣种子违法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顶格从严处罚,依法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追究相关人员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事民事责任;

4.严查宾县农业农村局原局长孙文良(后调任宾县政

协)、种子管理站原站长韩志祥、东北农业大学陈庆山等人涉嫌利益输送、制假助假、执法包庇、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5.宾县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吊销普兰种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未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禁业责任,属典型的选择性执法、包庇纵容——应依法重新核查,如查实符合吊销情形,应依《种子法》第76条对孙铁(普兰种业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实施5年种子行业禁入。现在孙铁居然成了黑龙江根茂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看来,欺骗和坑农、害农有术的铁真是高人。

6.督促相关主体全额赔付受害农户经济损失(含北安农

垦云峰旱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法治不容徇私,民生不容践踏,公权不容私用!

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决心肃清种业监管乱象,破除政企利益捆绑畸形格局,严惩害农乱政违法分子,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守护"三农"根基、捍卫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

文章所述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唐维君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38456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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