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的回响:一位普通公民的依法维权之路
二十年后的回响:一位普通公民的依法维权之路
——记2006年黑龙江依安县、克山农场两起供用电纠纷的成功化解
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中,每一位公民的依法监督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今天,我们重温一段发生在20年前的真实案例。
这里讲述的是黑龙江省依安县一位名叫朱以山的普通公民,如何凭借法律知识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成功纠正了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供用电纠纷。
背景:电费里的“糊涂账”
2005年至2006年间,黑龙江省依安县鑫淼小区的门市业户和部分居民发现,自己缴纳的电费中,竟然包含着一笔高达电价30%的“电损”和“线损”费用。与此同时,在克山农场中街,李春林、赵华等居民也与克山农场电业局产生了供用电争议。这些不合理的收费让群众不堪重负,却又苦于找不到明确的说法。
行动:拿起法律的武器
面对不合理的收费,鑫淼小区业户和克山农场的居民找到了在依安县开办“希望信息咨询调查中心”的朱以山先生寻求帮助。朱以山先生没有选择沉默或过激行为,而是决定依法维权。
他首先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收集了相关票据作为证据。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法律法规,多次与齐齐哈尔市电业局、黑河电业局、依安县物价局、依安县群众问题调处服务中心、克山农场工商物价局、黑龙江省农电公司,乃至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和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等单位进行联系、沟通与协调,持续依法推进问题的解决。
交锋:有理有据的质疑与回应
朱以山的举报并非一帆风顺。在依安县的案件中,相关部门最初给出的解释是:鑫淼小区属于“直供用户”,而非“转供用户”,且变压器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因此依据《供电营业规则》,收取变、线损“合法合规”。
面对官方的“专业”解释,朱以山没有退缩。他深入研究政策文件,指出问题的核心在于:这种收费模式实质上加重了终端用户的负担,与当时国家推行的“城乡用电同价”、减轻群众负担的政策精神相悖。他坚持认为,电力部门不应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设施产权和管理责任,转嫁给毫不知情的最终消费者。并口头申请把小区的变压器租给电业局,电业局还要给小区租金,电费不能加价。
结果:两起案件的圆满解决
在朱以山持续不断的依法举报和多部门协调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依安县鑫淼小区案件:依安县电业局于2006年5月主动对该小区进行了线路改造,实现了“抄表到户,终端收费”。曾经被举报的那笔高达30%的“电损”“线损”附加费,从此被彻底取消。不仅如此,依安县电业局还终止了向用户收取变压器款的做法,并对已交款的用户全额退还了相关费用。依安县政府更是安排常务副县长直接督促负责。
克山农场案件:经过与克山农场电业局、克山农场工商物价局、齐齐哈尔农垦法院、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等多个单位的反复沟通与协调,用户代表在朱以山的陪同下直接与当时的电业局长王某对话,至2006年8月,该案同样得到了圆满解决。
至此,两起供用电纠纷全部妥善化解。朱以山的工作,很快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意义:公民监督的力量
这一系列事件的成功解决,不仅为依安县鑫淼小区的数百户居民和克山农场的群众每年节省了可观的电费开支,更重要的是,它生动诠释了:
公民依法监督的有效性:一个普通公民,凭借对法律的信仰和持之以恒的行动,能够撬动庞大的体制,纠正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法治精神的实践:朱以山的维权路径完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举报、信访、要求书面答复、多部门协调,整个过程理性、克制、有据。 并且通过网络进项舆论监督。民意网就是在2026年创办的。在此之前是法律博客、论坛等。
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电力部门和相关机构最终能够直面问题、主动整改,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群众呼声的重视和依法行政的进步。
结语
20年过去了,当年的举报信纸张或许已经泛黄,但其中蕴含的法治精神和公民担当,依然熠熠生辉。朱以山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只要我们敢于依法发声,善于依法维权,每一个普通人都能成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份子。
这份来自20年前的回响,在今天依然振聋发聩。
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