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栏挡得住施工,挡不住真相:一场庭审,被告把“不知道”演到了极致
围栏挡得住施工,挡不住真相:一场庭审,被告把“不知道”演到了极致
时间:2026年10月9日 8:50—15:00+
地点: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26审判庭
案号口径:陈珺帅诉芝英四村村委会、金华鹏煊建设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
审判组织: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季玲玲法官独任审理
从早上8点50分,到下午两点多,五个多小时。
永康市人民法院第26审判庭里,一场本该边界清晰的侵权官司,硬生生审成了一部“集体失忆”的大戏。
原告陈珺帅,带着从黑龙江明鉴律师事务所聘请的庄建福律师,把证据一摞摞摆在法官面前;
被告席上,村委会主任应禾屏带着律师正襟危坐;
金华鹏煊建设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胡鑫鹏,却连合法委托手续都没拿出来。
而这场庭审最荒诞的部分,不是双方吵了多久,而是——被告对摆在眼前的视频、音频、工地铭牌,统统说“不知道”“不是我们”“那是做广告”。
一、铁证如山:视频、音频、围栏,一样不少
原告方不是空手来的。
陈珺帅一方不但当庭举出宅基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缴费凭证等,而且提交了:
二被告设置围栏、阻拦施工的现场视频;
和不知情的村民代表的相关音频记录;
以及其他一系列书面证据。
视频里谁在拦、谁在挡、围栏谁装的,清清楚楚。
这要是放在普通侵权案里,基本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模板。
可被告一、被告二怎么答?
“否认胡鑫鹏施工。”
胡鑫鹏本人就在被告席上坐着,却连“自己在不在现场施工”都不认。只承认自己是吕晓中聘用的现场项目经理。其实吕晓中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从浙江创鼎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单位)离职,再说,他也没有资格聘任。
二、最离谱的一幕:公司名称成了“做广告”
更让旁听席上的人差点笑出声的,是这个细节:
施工现场出入的门口明明挂着金华鹏煊建设有限公司的名称,胡鑫鹏却说——
“那是做广告。”
对,你没听错。
一个施工企业,把自己公司的名字,挂到了“别人家”的工地上,还说是“广告”。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说:
“胡先生把自己家公司的广告,做到了别人施工的工地,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操作。”
这不是广告,这是现场铭牌。
这不是宣传,这是施工主体公示。
这不是“别人家的工地”,这是他自己正在干、却不敢认的工程。
如果那真是“别人施工的工地”,那请问:
为什么挂的是你金华鹏煊的名字?
为什么你胡鑫鹏出现在这个工地上?
为什么村民签合同先找你、再找吕晓中?
为什么你们要绕开中标单位、为不纳税层层换签?
一个“做广告”,解释不了这一连串问题。
一个“做广告”,更掩盖不了围栏是谁装的、施工是谁干的。
三、四个证人,集体“失忆”
被告一村委会申请了四名证人出庭:
原村书记应奇悟;
现任村副书记应兆雄;
现任村副主任应家寿;
村民代表黄飞红。
这四个人,按道理应该最清楚:村里33户联建住宅,谁在施工、谁在收钱、谁在组织,村干部能不知道?
可庭审现场,四人轮番上演“我不知道”:
村民代表黄飞红在法庭上亲口承认:不知道施工单位是谁,也不知道现场施工人是谁。
其他三名村干部,对关键问题同样一问三不知:
中标单位浙江创鼎建设有限公司,为什么没和村民签合同?
先和胡鑫鹏个人签,作废后又和吕晓中签,谁安排的?
现场到底谁在施工?谁在收工程款?
答案像复读机一样: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
一个33户联建、二千多万造价的村里大工程,村两委干部加村民代表集体“失忆”?
这不是记忆问题,这是选择性遗忘。
四、合同绕来绕去,目的却直白得吓人
庭审中浮出的“合同路径”,堪称一部绕路教科书:
中标的是浙江创鼎建设有限公司 →
村民先和胡鑫鹏个人签 →
胡鑫鹏的合同作废 →
再和吕晓中签。
为什么要这么绕?
被告方在公开审理的庭上亲口承认:为了不纳税。
33户联建,每户上交几十万,二千多万元的工程量,居然是为了“不纳税”!就绕开有资质的中标企业,用个人名义层层换签?
这不是民事纠纷,这是涉嫌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逃避建筑市场监管,是把国家税收和工程质量一起当儿戏。
五、侵权之诉,为何变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更让原告方和旁听者困惑的是案由。
陈珺帅的诉求很清楚:
我合法取得宅基地,有合法规划许可,凭什么被围栏挡住、不让施工?这是侵权。
可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的案由,却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侵权之诉,重点看:谁妨害了施工、有没有合法依据。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却容易把问题拉回:地是不是你的、四至清不清、要不要先确权。
有旁听者当场质疑:
“原告说的是有人拦我施工,法院却在审宅基地使用权,焦点是不是被挪了?”
六、从北京赶来的旁听者
这天第26审判庭并不冷清。
当地有关人士和部分村民十余人到场旁听;
北京至高法律咨询中心主任朱以山专程从北京赶来,坐在旁听席上。
一个农村宅基地施工案,不但请来了黑龙江省的律师,而且引来北京著名法律人媒体人朱以山的高度关注,说明它早已不只是“陈珺帅一户能不能建房”的问题,而是牵出:
联建项目到底谁说了算;
中标单位为何“名在实亡”;
村集体的证明责任到哪里为止;
法院把侵权争议归入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会不会让真正侵权人隐身。
七、从8:50到15:00,审了什么?
五个多小时,审得很细,也拖得很长:
代理人身份要厘清;
案由边界要厘清;
证人“知道还是不知道”要反复追问;
合同为什么从中标企业走到个人,再从一个人走到另一个人,要一层层剥。
可最刺耳的一句话,还是黄飞红那句:
“我不知道施工单位是谁,也不知道现场施工人是谁。”
如果连村民代表都不知道谁在施工,那挡住陈珺帅施工的围栏,到底是“村里集体意志”,还是某几个人的操作?
八、案子还没完,但问题已经摊开
季玲玲法官独任审理,庭开完了,判决还没出。
但这场庭审至少把几件事摊到了桌面上:
1. 案由选择影响攻防:侵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不是文
字游戏;
2. 无手续代理人出庭,程序问题不能轻轻放过;
3. 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不知道”,恰恰说明施工主体认定
是本案核心;
4. 为不纳税而换签合同,已不单是民事线索,已经涉嫌
违法犯罪,值得税务、公安关注;
5. 施工现场挂公司名称却称“做广告”,这是对法庭和公
众智商的挑战和侮辱;
6. 33户联建、千万级工程量,村务公开和工程承包关系
必须经得起查。
陈珺帅要的,表面是“让我建房”;
背后要的,是把真正挡门的人、真正施工的人、真正收钱的人,从“不知道”里拽出来。
围栏挡得住施工,挡不住真相。
这场从早上8:50审到下午3点多的开庭,像一面镜子:
照见的不只是一户村民的围墙,还有某些人口中“集体的事”,到底由谁代表、对谁负责、又避开了哪本账。
为了早日施工减少损失,陈珺帅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向永康市人民法院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在永康市法院至今邮理睬的情况下,开庭之际,陈珺帅有递交了一份纸质的《先予执行申请书》。
还有,据出来的最新情况,建造的工程害没有全面施工,居然有一户的房屋不能继续建造,已经有权威检测报告认定:“现有状况下,应永杰私宅|层主体结构不能满足委托方后续建设至四层的安全性要求。”
2026年10月10日星期六于世界五金之都永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