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就是被谋杀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就是被谋杀的正义
——七名陆丰渔民与一场长达一年的司法沉默
2020年,广东陆丰。
七名渔民,把赖以生存的渔船,亲手交给了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他们以为,这是在配合政府“减船转产”、响应国家海洋资源保护的政策。
他们没有想到,这一交,交出去的不仅是船,还有对公权力的最后一点信任。
一、违法拆解已被确认,赔偿之路却成了迷宫
广州海事法院已经用生效判决说得很清楚: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拆解这些渔船的行为,违法。
违法的理由也很清楚:
没有勘验;
没有告知;
没有听证;
没有法律文书。
一句话就是:行政程序全面崩塌。
然而,到了行政赔偿阶段,一审法院的逻辑却让人心寒:
你交的不是“真船”,是“冒名顶替”;
你不符合补贴条件;
你意图套取国家资金;
所以——哪怕行政机关拆船违法,你也什么合法权益都没有。
于是,七条船、几十万的直接损失主张,换来了一纸判决:
每人只赔5000元人民币。就是拆掉卖铁、买零件也远远高于这些。
这不是赔偿,这是施舍。
这不是纠错,这是羞辱。
二、上诉,是他们对法律最后的赌注
七名渔民不服。
他们不懂复杂的法条,但他们知道一个朴素的道理:
既然拆船违法,那就应该赔;既然赔得太少,那就上诉。
2025年4月下旬,他们在法定期限内递交了上诉状。
2025年7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案号:(2025)粤行赔终28、29、30号。
那一刻,他们以为,终于可以见到一个愿意听他们说话,替他们说话的法庭。
三、十个月的沉默,比违法拆解更可怕
从2025年7月到2026年5月。
整整十个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开庭。
没有调查。
没有听证。
没有判决。
甚至——连一份合法的延长审限裁定书,都没有送到他们手中。就更别提向他们出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期的批准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写得清清楚楚:
二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需要延长的,必须依法报批,并告知当事人。
十个月,没有任何解释。
只有两次《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仿佛在提醒他们:
案子还在,但你们别急。
别急?
对于靠海吃饭的渔民来说,时间不是金钱,时间更是生命。
一年没有收入,一年看不到希望,一年在法院门口徘徊。
这不是“程序性迟延”,这是对当事人生活的慢性绞杀。

四、司法的冷漠,是最大的二次伤害
更让人绝望的是:
一审法院已经确认行政机关违法。
二审只需要解决一个问题——赔多少?怎么赔?
事实清楚,证据固定,法律关系并不复杂。
可就是这样一起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陷入了彻底的程序黑洞。
不开庭,意味着当事人连当面陈述的机会都被剥夺;
不调查,意味着新证据、新情况根本不会被听见;
不判决,意味着法律赋予他们的救济权利,被无限期冻结。
这不是“慎重的司法”,这完全是消极的司法暴力!
广东省高级法院,究竟有多少这样的案子?
上行下效,广东省下级各个法院,又有多少此类的案件?
五、当法院变成“程序迷宫”,人民还能信谁?
七名渔民,如今已经彻底失望。
他们不再相信“法院会主持公道”。
他们不再期待“法官会认真看卷”。
他们甚至开始怀疑:
是不是有些案子,从立案的那一刻起,就被决定了结局?
当司法失去效率,它就失去了正义的外衣;
当司法失去回应,它就变成了冰冷的官僚机器;
当司法对老百姓的呼喊保持沉默,它就在亲手摧毁自己的合法性和人民群众的最后一点信任。
六、我们不得不问一句:广东高院,你到底在等什么?
是在等当事人放弃?
是在等舆论冷却?
还是在等上级批示?
不管答案是什么,有一点可以确定:
这一年的沉默,已经让七名渔民对法律彻底寒心。
而寒心的,绝不只是这七个人,而是七个家庭,而是七个社会稳定的基石。
每一个看到这个故事的人,都会忍不住问自己一句:
如果换作是我,我还有勇气走进法院吗?
七、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正义从来不怕迟到——
怕的是,它明明来了,却被法院关在门外,不让进门。
七名陆丰渔民,还在等。
他们等的,不应该只是一纸超期未决的卷宗编号。
他们等的,是法院敢不敢依法开庭,敢不敢依法判决,敢不敢直面自己的失职。
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
被拆解的,不只是渔船;
被谋杀的,也不只是赔偿请求;
而是整个社会的法治信仰,而是一大批群众盼望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不应该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应该落实到行动上。
有关此案的进展,我们将予以持续密切关注。
202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