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崇雒乡.横源村 宋慈故里

建阳.崇雒乡.横源村

宋慈故里,罪没乡村

-------第四轮下派书记的泣血哀歌

建阳.崇雒乡.横源村 宋慈故里(图1)


本人2008年12月24日部队转业到建阳市森林公安局,2009年7月15日—2012年6月下派到崇雒乡横源村任村党支部书记,现职:建阳市森林公安局范桥所指导员(兼:莒口镇综治副镇长)。

2015年2月12日建阳法院判处贪污罪有期徒刑10年【(2014)潭刑初字第82号】。

2016年8月22日南平中级人民院判决:2年1个月【(2015)南刑终字第74号】

案件从2013年10月11日开始对两委采取强制措施,历时4年,6次开庭,18次退查,这是典型的司法迫害,但中院仍旧判决有罪,领导说了有罪,无罪只是念想……

建阳市反贪贿赂局局长杨宝清用手中权力,威胁村两委,串供、诱供、选择性执法、隐匿证据、当庭威胁等手段,编造成虚假诉讼,导致建阳市法院于2015年2月12日,因本人从会计处领取1.85万元奖金,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本案起诉我主要是两点: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粮食播种面积;二是在2010年7月下旬召开两委会私分粮补款。通过多次庭审证明全部是虚假诉讼。

现在农村村财由乡政府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村级没有现金财务,粮补工作文件规定是行长首长负责,粮补资金没有进入村财,我村不存在帐外资金。报帐员叫我领取奖金,我当然以为是上级发给我们的,本人领取奖金时还特意问了报帐员是什么钱,他说是往年都有的奖金,我便在表格上签字,既然是往年都有的奖金,往年也有下派书记,也领了奖金都没犯罪,我把奖金全部花在种烟、资助学生读书、村民买种子、生病手术治疗,没有装一分钱到自己口袋,我怎么就变成贪污犯了呢?而且还是10年有期徒刑……这一纸谎言让我含冤入狱。

1、串供:起诉书中讲的2010年3月两委在我办公室召开两委会虚报面积。而事实是:乡财政所长口供证明2010年4月16日开各村报帐员会议摊派面积给各村,每年摊派的面积不同,作为下派书记不可能提前知道面积,而且2006年就开始有多余的摊派面积,至今所谓我们虚报面积和粮食补助款依旧如数下达到各村,并且乡财政所长叫已经取保候审的报帐员分解到一部分农户帐上。国家规定有种有补,谁种补谁,不允许平均摊派。经济参考消息2013年6月3日报纸已经曝光南平地区存在虚报,地方政府向国家骗取国家播种面积套取粮食补助款。我曾向中央信访局反映虚报情况,但建阳农业局却谎言回复中央。

2、诱供:二审的庭审过程村两委6人当庭说出,反贪局长叫他们签字承认有上述犯罪行为,并在已经写好的口供上签字,就让他们取保、判缓刑;支委林敬柏是个文盲,起诉书中却说他清楚看到粮补2个字,这样的谎言看了都 想哭了,2013年10月16日本人关押于建阳市看守所,两委6人全部取保,而我爱人身患癌症(晚期甲状腺转移淋巴)和帕金森,生活不能自理却始终不让取保,办案人员陈美勋对我说,只你认一点点就让你取保,我没有犯罪,我不想在屈辱中活着,我回到了监狱。2014年5月25日两委被收监后被判处实刑,检察院没有实现当初的承诺,他们当庭说出串供和诱供他们的真相(庭审光盘可查)。

建阳.崇雒乡.横源村 宋慈故里(图2)


3、隐匿证据:我上交的证据材料中,彭义华有写一张便条:上面写着三年乡政府摊派给我村的面积,和“我是按往年的方法操作”字样,公诉人在庭上宣读时我就提出他们隐藏了“我是按往年的方法操作”这句话,但一审法官在判决中竟然也把这一句隐匿;两委串供的口供中说2010年7月下旬(约在27日)在村部召开两委,并私分粮补款的会议记录,我们多次要求提供给我们,检察机关却自己开据证明说会议记录丢失,一审法官竟然也采纳。二审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公诉人员终于拿出会议记录,并承认没有召开两委会。而本人在2010年7月20日向乡党委书记雷思森请假到南京参加干爹的追悼会,21日晚上坐飞机到上海,战友周运隆开车送我到南京,27日是头七,在南京办完后事我返回上海,30日上海王敏买了火车票送我回建阳(两人均出庭作证),本人有写日记的习惯,QQ日记是无法更改的并将打印的日记提供法院,两委串供的时间我人在南京,不可能有作案时间呀!然而,一审法官竟然全部不采纳被告人的所有证据。(死亡证明、雷书记证明均有)

4、当庭威胁:一审过程中两委陈秀红、彭义华和报帐员始终说没有开会虚报播种面积,而是政府摊派的面积给村里时,公诉人说如果你不按检察院的口供说,我们就取消你的自首情节。我向巡视组举报后,乡财政所长口供证实是农业局摊派虚报面积给乡里,乡里再把面积摊派给各村,崇雒乡各村均有摊派面积,每年共计约6000亩。当庭的光盘都有记录。

5、选择性执法:虚报的粮食播种面积,从2006年就开始摊派到村里,而且2006—2009年的下派村支书是参加了乡里会议知道摊派面积之事,但对上一任没有进行追究,对下一任也不追究,面积至今依旧延续。而2009年乡政府红头文件明文规定粮补之事由行政首长负责,作为下派书记没有人向我汇报此事,我怎么知道?我怎么成了主犯?只有报帐员一人参加会议,而且都是按时上级的意图办事,庭审中报帐员始终提出没有向书记汇报过此事,为什么法官要如此判决?对上一任不但不追究还把粮食补助款强加到我这任两委头上,我们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

反贪贿赂局办案人员陈美勋说,领导交待要办的我们也没有办法。乡镇党委书记说开除你党籍是领导要求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你就开除党籍,你把党员当会员?当法院没有判决,我只是犯罪嫌疑人,他们竟然在第二监狱警示教育中把我当成反面教材,这是对法律污辱,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你在权力面前失去人格和尊严,当你的良知净地被冲毁,你把一个个家庭推向水深火热之中,明镜高悬却不知道你们是人还是妖……你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习主席提出:要让公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制社会,我没有犯罪却遭没有人性的司法迫害,全国都在纠正冤假错案,而建阳检察院和法院却枉法追诉、裁判,明目张胆地制造冤案,他们如此办案,如此迫害一个下派书记,让我们不寒而栗……没有法治,谁能保证不被司法迫害?

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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