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沉默,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把上级决定当“空气”吗?

半年沉默,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把上级决定当“空气”吗?

半年沉默,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把上级决定当“空气”吗? (图1)

六个月,差九天满半年。

这是一个普通渔民林灿等人等待的时间,却是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装睡”的周期。

2026年1月23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明确定性:撤销汕尾市农业农村局那份存在问题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责令依法重作。白纸黑字、层级清晰的上级监督决定,到了汕尾市这一级,仿佛掉进了黑洞——至今也无重作、无延期、无说明,连一句“我们在办”的敷衍都欠奉。

这不是“效率低”,这是对行政层级监督秩序的公然蔑视

一、撤销即免责?荒唐的“懒政算术”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似乎在玩一种很新的逻辑:原意见被撤 = 我就不用干活了

这种“撤销即免责”的思维定式,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在政治上更触目惊心。根据权责统一原则,上级撤销错误行政行为后,下级仍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而不是把纠错决定晾成一张废纸。

类似戏码并不新鲜——有的地方把上级复议决定拖近两年原样重发,有的在政府撤销补偿决定后消极躺平六个月以上,本质都是同一套“以拖待变、软抵抗上级”的官僚套路。

但当这套套路落在渔民身上时,代价是实打实的:

渔船登记信息是否该公开?悬而未决

船证不符、涉嫌套取补贴的举报是否核查?石沉大

公共资金流向是否该审计?一句“有计划”搪塞至今

拖延本身,就是一种立场——站在问题和不公的一边。

半年沉默,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把上级决定当“空气”吗? (图2)

二、渔业监管的“灯下黑”,拖不起也遮不住

这起僵局的背后,不止是信访程序空转,更戳中了基层渔业治理的敏感神经

举报指向的是陆丰地区疑似大面积“船证不符”、船检环节寻租、补贴发放失真等系统性风险。

这些信息本应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却被一句“涉及个人隐私”挡在门外;上级要求重新处理,下级用沉默筑墙。

渔业船舶登记与补贴关乎国家安全、海洋秩序与渔民饭碗,“以罚代管”“睁只眼闭只眼”的监管空转,早已是多地事故与腐败的温床。辽宁营口、海南临高等地案例反复证明:对船证不符、三无船舶的纵容,迟早会酿成安全事故与资金窟窿;而对信息公开的阻挠,往往裹着不敢晒账本的隐忧。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这半年的“静默”,是在替谁捂盖子?

半年沉默,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把上级决定当“空气”吗? (图3)

三、政令为何“中梗阻”?不能总让渔民买单

从《信访工作条例》到行政层级监督逻辑,上级决定不是建议,是必须执行的法定义务

超期180来天不重作、不延期、不说明,已超出“工作繁忙”的解释边界,构成典型的怠于履职与软性抗法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种隐性心态:

面对渔民诉求,能推则推、能拖则拖;

面对省厅指令,表面收文、实际冷冻;

面对公共利益质疑,用“程序没走完”无限拉长空白期。

这种把群众知情权与上级监督权一起耗干的做法,消耗的是广东农业农村系统的整体公信力。当林灿们从陆丰跑到汕尾、从汕尾盼到广州,半年光阴换来的只是一片沉默,法治获得感便在这一次次“等通知”中被磨碎。

写在最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责令重作的决定,不该在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的抽屉里“自然过期”。

六个月的空白,需要一份书面说明,更需要一次实质性的履职启动与责任追究——

渔船信息,依法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船证不符,该核查的一艘不能漏;

补贴流向,该审计的不能只停留在“计划”二字。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如果连“下级执行上级”都兜不住,又拿什么去兜渔民的海阔天空?

是时候用刚性督办,把这纸撤销决定的牙齿,重新安回去了。

另据了解,林灿他们的船只被拆毁,不仅不依法发给补贴,经过诉讼,每条渔船只给5000元,哪一条渔船的残料不买得几万元?

因为他们举报,林灿他们应该依法得到的5000元赔偿也再一次被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故意刁难。

材料提供者:林灿

运用的AI技术工具:腾讯渊博大模型

操作者校对者:朱以山

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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