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下的无声者:

辉煌”下的无声者:“全国产粮大县”的数十万工农,等不来法定的三千元

“辉煌”下的无声者:(图1)

倾尽全力保民生、增福祉,人民群众生活越来越有质感。”

民生保障可感可及……群众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摘自2026年依安县政府工作报告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单位需加发5%,无单位的相关人员(如原粮食、玻璃厂、水泥厂职工等)目前均未发放,银行、烟草等三权在上单位及农场已发放,地方企业未发放目前均未发放。”

——依安县卫健委工作人员的答复

“辉煌”下的无声者:(图2)

在素有“天下第一鹅”美称的黑龙江省依安县,一份用“全国产粮大县”、“北国瓷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等十余项桂冠装点的政府工作报告,正描绘着经济腾飞、民生幸福的宏大图景。报告中,“质感”、“温度”、“可及”是高频词,仿佛发展的春风已惠泽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

然而,这曲激昂的发展进行曲,对于另一群人——那些曾用青春和汗水浇灌这片黑土地,如今已退休或下岗的数以一二十万计的工人、农民们——却显得遥远而空洞。他们,是原商业、粮食、供销、经委、二轻、乡企、物资、农业农机、林业、畜牧业、水务水产等多个系统的职工,是早早买断工龄自谋生路者,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农户。他们是这个“农业大县”、“工业转型县”最直接的创造者和奠基人,如今却生活在繁华叙事的最边缘、社会支持网络的最底层。

法律的双轨制:终身红利 vs. 镜花水月的补偿

早已生效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待,但这套规定在实践中,却演变成一场冰冷的、基于身份的双轨制游戏:

对体制内(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条例规定,退休时“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请注意,这不是一次性补偿,而是直至给到去世、终身享有的退休金上浮,是“细水长流”的制度性终身福利。

对体制外的工农大众:法律规定,无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这“一次性”的三千元,本就是对前述“终身红利”大幅缩水后的替代性补偿。

然而,现实是最残酷的双重不公:体制内人员享受着稳定的终身加薪,而当年同样响应国策、如今下岗失业的工农群众,却连这缩水后、象征性的“一次性买断”的三千元法定补偿,都成了水中月镜中花,都成了遥不可及的“法律白条”。当依安县政府的报告大谈“民生质感”时,一部分退休者正享受着政策带来的终身红利,而数以一二十万计的普通退休工人和农民,却在最基本的法定权益上,被彻底遗忘。这种“终身 vs. 无着落” 的对比,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尖锐的讽刺。

朱以山夫妇,只是这被克扣大军中的一个微小缩影。他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三四十年前只生育一个孩子,手持宝贝一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数十年。然而,官方答复冰冷而直接:无单位人员,“目前均未发放”。这条规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省直企业畅通无阻,却在涉及最广大地方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时,神奇地“卡了壳”,沦为选择性执行的一纸空文。

这不仅是克扣金钱,更是践踏公平与契约精神。

每个人三千元,在政府动辄数亿数十亿的项目投资报告中,或许只是一个可被忽略的尾数。但对于这些每月依靠微薄退休金或养老金生活的老人而言,这可能是数月的生活费,是应对一次疾病的底气,是政策承诺给予他们过往贡献的最后一点认可与尊严。克扣了这三千元,克扣掉的是法律的公信力,是政府对最广大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的历史契约精神。这种“只保机关、不保百姓”的选择性执法,是封建社会“官贵民轻”流毒的现代映射,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全背道而驰。

这是何等尖锐的讽刺!一个可以承办全国性会议、吸引数十亿投资(曾经有过百亿元的招商)、打造多个产业集群的县,一个在报告中不断强调“群众幸福指数节节攀升”的县,却长期、系统性地无法(或不愿)兑现一项针对最庞大、也最弱势群体之一的法定补偿。当报告用华丽的辞藻堆砌“民生温度”时,数以万计的朱以山们,正感受着政策阳光无法照进的寒意。这种“重宏大建设,轻个体权益;重锦上添花,轻雪中送炭”的治理逻辑,使得再耀眼的经济增长数据,也掩盖不了分配正义的缺失;再动人的民生口号,也经不起最朴素的是非追问。

真正的发展“质感”,不应只体现在拔地而起的园区和光鲜的统计数据上,更应镌刻在每一位公民,尤其是那些为发展付出代价、如今身处底层的劳动者,其法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的细节里。真正的“政府诚信”,不在于获得了多少国家级称号,而在于对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能否做到不分身份、一视同仁地执行。

依安县的决策者们,是时候从“称号锦标赛”和“数字政绩”的迷思中清醒过来了。听听那些沉默大多数的声音,看看那些被发展列车暂时甩在身后的身影。落实这迟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三千元,远比争取任何一个新的“大县”称号,更能定义什么是“以人民为中心”,什么是一个地方真正的荣誉与良心。否则,所有的“辉煌”与“质感”,在数以一二十万计工农群体被长期漠视的权益面前,都将失去重量,成为对“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理念最深刻的警示与反讽。

无独有偶,依安县法院和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在对待朱以山的案件中也是彻头彻尾地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枉法裁判,详情请参见《二十五年司法“植物人”状态:一份矛盾判决与系统推诿对法治根基的侵蚀》一文。当年,黑龙江省依安县这个地方,县领导不让法院受理的案件,法院就不敢受理,不让法院公正裁判的案件,法院根本不敢公正裁判,一位叫刘会的法官,居然因为依法裁判案件被取消法官资格,最终含冤。在黑龙江省依安县,多年来至今,越是腐败的官员,越是无惧法律的牙齿,越是无惧反腐的利剑,他们仍然在认为反腐倡廉都是在抓倒霉的。

事实材料调查者:朱以山

文章写作协助者:腾讯元宝大模型

操作指令校对者:朱以山       

2026年4月3日

编后话:

二〇二六年四月五日,本文形成之后,为了进一步弄清真相,专程将本文纸质送达中共依安县委员会办公室、依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安县人民法院、依安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他们均已经在2026年4月9日收到,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一个多月了,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和个人给我们反馈相关情况。

为此,现在将全文在这里,文章发布之后,有关单位和个人仍然可以就此事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我们会给与认真对待。

2026年5月30日星期六

“辉煌”下的无声者:(图3)

“辉煌”下的无声者:(图4)

 

直接的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逐步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以及其他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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